教室用电及教室内所有电器设备的管理,由总务处负责统一管理。各班级的电教班长要增强安全用电意识,掌握安全用电的基本常识,负责电教设备的基本操作,努力养成安全、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。
1、要爱护教室内、外所有用电设备(包括室外的楼道开关、配电箱等)。增强安全、节约用电意识,养成随手关灯、关闭用电电器电源的良好习惯。电教班长或最后离开教室的学生,在离开教室时必须将所有用电设备(如:电脑、饮水机、投影仪、电视机等)的电源全部切断,防止发生用电安全事故。
2、严禁在教室内、外私拉、乱接电线、私接电源插座等违反安全用电规定的行为。如因教学需要,必须向总务处申请,经学校批准后,由总务处安排专职电工负责安装。
3、禁止学生在教室的插座上使用充电电器,禁止学生在教室内使用“三无电器”产品等大功率电器。未经班主任同意,学生不允许私自携带任何用电设备到教室使用。
4、禁止学生修理教室内、外的电源开关、日光灯电源、插座、插头等电器设施。如发现需维修的用电设施或存在用电安全隐患等问题,应及时通报总务处或相关部门,便于安排专人维修和处理。
5、电教班长在使用电器时应先插电源插头,后开电器开关,用完后应关掉电器开关后拔电器插头,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插头,拔插头时要用手握住绝缘体,不要拉住导线使劲拔。
6、严禁用湿手接触带电设备,严禁用湿布擦带有电的电器(如电视机、电扇、日光灯、投影仪、计算机等)。严禁用湿手触摸电源的开关、插头、插座等。
7、学生要学习掌握安全用电知识,应做到安全、节约用电,注意节约能源,消除电器火灾陷患。防止教室内安全事故的发生。
8、保卫处和总务处将进行不定期的检查。
火狐全站app官网下载总务处
2008年11月19日